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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女兵征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10-28 00:00:00     浏览:

关于女兵征集的通知

各学院:

   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、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,今冬女兵征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,实行量化打分排名办法,为历年来首次公开、大范围征集,征集主体是在校女大学生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征集对象和范围

     1.我省女兵征集的主体为本省籍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和2009年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。

     2.优先征集对象。烈士亲生女儿和同胞姐妹、驻苏部队(武警)现役干部亲生女儿、省以上命名表彰的民兵先进集体的女民兵等。

    二、报名基本条件

     1.年龄条件: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(22岁加10分,21岁加20分,17-20岁加30分)。

     2.基本身体条件:升高160cm以上(每增加1厘米加1分,最高可加15分),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%[标准升高=(升高-110)Kg](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1分,最高减15分)。大学生左眼裸视4.5、右眼裸视4.6以上(每眼每增加0.1加1分,最高可加15分)。

     3.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有关规定执行(党员加15分)。

    三、报名材料

    1.报名时,除携带户口簿、本人身份证和4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外。在校大学生须携带学生证、高校教务处证明(就读证明)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、高考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;大学毕业生须带大学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本科生)。

    2.是党员的要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。

    3.所有证件、证书和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。

    不符合征集条件或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名。

    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其流程

    1.本周内,各学办接受学生报名登记,并做好政治、年龄、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户籍等方面的预审工作,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。

    2.10月26日、27日(第9周周一、周二),通过学院预审的学生自行带上相关材料前往校人武部接受初审。校人武部地点:江浦校区明德楼222,电话:025-58133362,联系人:谢老师。

    3.10月28日-30日,学校将组织初审通过的学生前往省征兵办公室(南京市童家巷25号)报名。

 

   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,并组织做好征集人员的预审工作。

 

 

南京工业大学人民武装部

2009年10月20日